据瑞士驻华使馆告,近期送办的部分团组存在申请材料不齐,材料排列顺序混乱等问题。为提高申签效率,现就瑞士申签要求重申如下:
材料及排列顺序:
1. 签证申请表(申请人签字须与护照签字保持一致,表上贴一张照片,护照中别一张照片)
2. 送办人身份证复印件,并注明联系电话(国际交流服务部准备)
3. 护照复印件(包括护照资料信息页、签字页、以往申根签证页的复印件)
4. 保险(需提供英文原件或翻译件,并包含新冠相关条款。持公务护照无需提供保险)
5. 邀请函
6. 中文照会
7. 中文名单表(二人及以上团组)
8. 英文照会
9. 英文名单表(二人及以上团组)
10. 中文派遣函(持公务护照无需提供)
11. 英文派遣函(持公务护照无需提供)
12.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持公务护照无需提供,持公务普通护照出访国际组织无需提供)
13.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翻译件(持公务护照无需提供,持公务普通护照出访国际组织无需提供)
*请注意:
1. 以上申请材料需每人完整一套,并按以上顺序排列。
2. 团组提供的照会或公函英文译文内容必须与照会或公函保持一致,请勿漏译、多译、错译。
特此通知。
国际交流服务部
2023年4月13日